孝感知名律师

-冯云峰

18672585299

您当前位置:首页 > 文章详情

2018年交通肇事罪至一人死亡会怎么判

添加时间:2018年9月25日 来源: 孝感知名律师   http://www.jtsglplss.cn/

  在当下,对于车祸事故的发生,人们已经是屡见不鲜了,因为基本每天全国各地在不同范围都会听到报道。那么,如果在交通事故中,造成一人死亡,要怎么判决如果是造成重伤以及死亡或者死亡数量一人以上呢接下来由大律师网的小编带你了解关于2018年交通肇事罪至一人死亡会怎么判的问题。

  一、交通肇事罪的含义

  交通肇事罪,是指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发生重大交通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

  交通肇事罪是一种过失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根据我国刑法理论,任何一种犯罪的成立都必须具备四个方面的构成要件,即犯罪客体、犯罪客观方面、犯罪主体和犯罪主观方面,所以,我们仍用犯罪构成的四要件说来阐述交通肇事罪的特征。即交通肇事行为是否构成交通肇事罪,其唯一判定标准是该罪的犯罪构成。

  二、交通肇事至一人死亡怎么判

  1、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

  2、重伤四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六个月至二年六个月有期徒刑。

  3、死亡三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量刑起点为一年至二年有期徒刑。死亡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三个月至六个月确定基准刑。

  4、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主要或者全部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30万元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无能力赔偿数额增加的,可适量增加刑罚量确定基准刑。

  5、重伤一人,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并具有《解释》第二条第二款第至第项规定的情形之一的,量刑起点为六个月至一年有期徒刑。每增加一种《解释》中第二条第二款第至项规定的情形,可增加三个月刑期;重伤人数每增加一人,可增加六个月刑期确定基准刑。

  三、对交通肇事罪的认定

即,所谓交通肇事逃逸就是行为人在交通运输肇事中具有以下情形并因逃避法律追究而逃跑的行为:

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死亡三人以上,负事故同等责任的;

 造成公共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直接损失,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无能力赔偿数额在三十万元以上的;

 酒后、吸食毒品后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无驾驶资格驾驶机动车辆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明知是安全装置不全或者安全机件失灵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明知是无牌证或者已报废的机动车辆而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严重超载驾驶致一人以上重伤,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事罪造成重伤要负什么刑事责任。

  通过以上大律师网小编整理的资料,你应该知道2018年交通肇事罪至一人死亡会怎么判了吧其实,如果在交通事故中,至一人重伤或者死亡,虽然法定刑法是一至二年有期徒刑,但如果侵害者不逃离现场,并且主动负责任帮忙抢救,可能判刑就会减轻。如果有其他法律问题,可以咨询大律师网的律师,更好的为你答疑解惑。

联系电话:18986506789

全国服务热线

18986506789

律师手机站

网站管理 Copyright ©2018-2024 版权所有 网站支持:大律师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