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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适用交通事故调解的纠纷有哪些?

添加时间:2018年3月29日 来源: 孝感知名律师   http://www.jtsglplss.cn/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18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适用调解,交通警察可以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载明有关情况后,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付当事人:
  (一)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
  (二)当事人拒绝在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上签名的;
  (三)当事人不同意调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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