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感知名律师

-冯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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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起诉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国家赔偿案件包括哪些

添加时间:2022年12月15日 来源: 孝感知名律师   http://www.jtsglplss.cn/

  冯云峰,孝感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秉承诚信、谨慎、勤勉、高效的执业理念,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冯云峰从事法律工作多年来,恪尽职守,为当事人提供快捷、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为法制建设尽了绵薄之力;在办案中不畏权贵、据理力争、维权护法,受到当事人和法院的高度认可和评价。

不起诉怎么申请国家赔偿

  不起诉是不能得到国家赔偿的。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二条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


  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已被冻结的,不得重复冻结。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


  第十一条赔偿请求人根据受到的不同损害,可以同时提出数项赔偿要求。


  第十四条赔偿义务机关赔偿损失后,应当责令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工作人员或者受委托的组织或者个人承担部分或者全部赔偿费用。 对有故意或者重大过失的人员,有关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


  第十五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


  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第十七条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国家不承担赔偿: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


  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的人被羁押的;


  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的人被羁押的;


  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


  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国家赔偿案件包括哪些

  1、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的;


  2、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的;


  3、二审改判无罪,以及二审发回重审后作无罪处理的;


  4、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5、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6、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7、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


  8、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9、在民事诉讼、行政诉讼过程中,违法采取对妨害诉讼的强制措施、保全措施或者对判决、裁定及其他生效法律文书执行错误,造成损害的。


  上述内容就是为您介绍的关于国家赔偿案件的程序是什么的相关法律知识,由上述内容可知,国家赔偿案件程序大致为:首先需要向公安机关提交申请材料,然后由公安机关决定是否受理,公安机关受理后对案件进行审查,审查通过后由财政义务机关向申请人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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