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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云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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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赔偿起诉期限为多久 行政国家赔偿起诉状

添加时间:2022年11月30日 来源: 孝感知名律师   http://www.jtsglplss.cn/

  冯云峰,孝感知名律师,现执业于湖北熠耀律师事务所,为人谦和,办案认真、务实,是一名值得信赖的律师,在工作中一直坚持恪守诚信、维护正义的信念,全心全意为客户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秉承 “受人之托,忠人之事”的原则,赢得了广大委托人的信任,始终把当事人合法利益最大化作为目标。

  

国家赔偿起诉期限为多久

  为保障公民、和其他组织的权利,造成损害的,受害人有取得国家赔偿的权利。那么,国家赔偿起诉期限为多久国家赔偿范围及条件有哪些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针对这几个问题为您详细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一、国家赔偿起诉期限为多久

  国家赔偿法规定的赔偿请求人请求国家赔偿的时效为两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时的行为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之日起计算,但被羁押等限制人身自由期间不计算在内。


  在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提出赔偿请求的,适用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有关时效的规定。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


  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从侵权事实被确认之日其计算。赔偿请求人在赔偿请求时效的最后6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赔偿请求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两个月内依法给予赔偿;逾期不予赔偿或者赔偿请求人对赔偿数额有异意的,自期限届满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二、国家赔偿范围及条件有哪些

  1、条件:


  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有权要求赔偿。


  机关应当是因自身或其工作人员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政府机关及其职能部门、人民法院、人民;两个以上机关共同行使职权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合法权益造成损害的,该两个以上机关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经复议机关复议的,最初造成侵权行为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但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的部分承担赔偿。


  有具体的赔偿请求和受害的事实根据。


  被侵权事项已经依法确认。


  已经赔偿义务机关先行处理或已经过复议程序。


  属于法定的国家和受理的人民法院管辖。


  符合法律规定的期限。


  2、范围:


  根据《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机关以及看守所、监狱管理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行使职权时有下列侵犯人身权情形之一的,受害人有取得赔偿的权利:


  违反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的,或者依照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条件和程序对公民采取拘留措施,但是拘留时间超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时限,其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的;


  对公民采取逮捕措施后,决定撤销案件、不起诉或者判决宣告无罪终止追究刑事的;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


  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虐待等行为或者唆使、放纵他人以殴打、虐待等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


  三、国家补偿和国家赔偿的区别是什么

  1、两者发生的基础不同。国家赔偿由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违法行为引起,以违法为前提;国家补偿由国家的合法行为引起,不以违法为前提。


  2、两者性质不同。


  3、时间要求不同。国家赔偿的前提条件是损害的实际发生,即先有损害,后有赔偿;而国家补偿即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前进行,也可以在损害发生之后进行。


  4、两者承担的方式不同。国家赔偿以金钱赔偿为原则,以恢复原状,返还财产等方式为辅;国家补偿多为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


  5、工作人员的不同。国家赔偿制度中有追偿制度。在国家赔偿了受害人的损失以后要向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作出违法行为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追偿,但是国家补偿制度中没有追偿制度。



行政国家赔偿起诉状

  当我国行政部门执法发生错误的时候,为了让其承担,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国家赔偿诉讼。进行诉讼程序首先就需要向法院提起起诉状。下面就让为大家带来行政国家赔偿起诉状的相关内容,一起来看看吧。




  一、行政国家赔偿起诉状

  申诉人:xx x族 xx市xx厂工作,现住xxxxxx电话: XXX


  被申诉人: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诉事项:


  1、依法确认被伤害的事实,造成身体伤害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以及赔偿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减少的收入每日的赔偿金按照国家上年度职工日平均工资计算,最高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五倍


  造成部分或者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应当支付医疗费、护理费、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康复费等因残疾而增加的必要支出和继续治疗所必需的费用,以及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根据丧失劳动能力的程度,按照国家规定的伤残等级确定,最高不超过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造成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的,对其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造成死亡的,应当支付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总额为国家上年度职工年平均工资的二十倍。对死者生前扶养的无劳动能力的人,还应当支付生活费。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规定的生活费的发放标准,参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执行。被扶养的人是未成年人的,生活费给付至十八周岁止;其他无劳动能力的人,生活费给付至死亡时止。


  3、致人精神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造成严重后果的,应当支付相应的精神损害抚慰金。


  4、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的,按照下列规定处理:


  处罚款、罚金、追缴、没收财产或者违法征收、征用财产的,返还财产


  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解除对财产的查封、扣押、冻结,造成财产损坏或者灭失的,依照本条第三项、第四项的规定赔偿


  应当返还的财产损坏的,能够恢复原状的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按照损害程度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应当返还的财产灭失的,给付相应的赔偿金


  财产已经拍卖或者变卖的,给付拍卖或者变卖所得的价款;变卖的价款明显低于财产价值的,应当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的,赔偿停产停业期间必要的经常性费用开支


  返还执行的罚款或者罚金、追缴或者没收的金钱,解除冻结的存款或者汇款的,应当支付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对财产权造成其他损害的,按照直接损失给予赔偿。


  5、赔偿费用列入各级财政预算。


  赔偿请求人凭生效的判决书、复议决定书、赔偿决定书或者调解书,向赔偿义务机关申请支付赔偿金。


  赔偿义务机关应当自收到支付赔偿金申请之日起七日内,依照预算管理权限向有关的财政部门提出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应当自收到支付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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